泸州市民发现“医托”诱骗消费、医院过度诊疗

发布日期:2019-07-07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川江都市报记者7月5日从泸州市卫生健康委获悉,即日起至明年2月,泸州将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医疗骗保行为,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等。市民发现存在医疗乱象的线索,可拨打3190512投诉举报。

    泸州市民发现“医托”诱骗消费、医院过度诊疗

    整治以医疗名义销售“保健品”行为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泸州市将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各类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等各类证照;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行动期间,将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严肃惩治组织“捐卵”、代孕等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检测或釆血等产前诊断(筛查)行为。

    乱收费、诱导医疗和过度诊疗都要遭起

    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开展打击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

    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号贩子血贩子床贩子”“手术贩子建卡贩子”等各类涉医“贩子”,维护良好就医秩序。坚决整治护工乱象和“黑救护车”乱象,加强监督管理。

    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五项违规行为:通过虚假宣传、体检和慈善救助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计和多计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整治民营医院“傍名牌”行为

    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和未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

    同时,坚决整治民营医院“傍名牌”行为,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广告和虚假信息、命名不规范、进行虚假宣传的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发现医疗乱象 拨打3190512举报

    据泸州市卫生健康委有关人士介绍,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药监等部门参加,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将及时沟通信息,开展联合惩治,依法依规坚决打击。集中整治范围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同时,将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进行舆论震慑;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市民发现存在医疗乱象的线索,可以拨打3190512投诉举报。

    川江都市报记者 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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