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儿童福利院《我爱我的祖国》诗歌朗诵比赛举行

发布日期:2019-08-08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8月5日下午,西藏自治区慈善总会携手北京长江科技扶贫基金会,在建国70周年这个喜庆日子即将来临之际,举办了西藏自治区7地(市)福利院儿童以及SOS儿童村儿童朗诵比赛。

      “好山好水好地方,条条大路都宽畅,这是美丽的祖国。在伟大母亲的怀抱里,我们有了健康快乐成长的一切……”在比赛现场,学生代表伍金央措动情地说道。事实上,无论是拉萨,还是其他地(市),西藏的孤儿在儿童社会福利院都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治,孩子们的生活学习条件都有了高标准的保障。“我们希望通过比赛提升孩子们的社会责任感,引导孩子们积极参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增强爱国意识。”西藏自治区慈善总会会长嘎玛泽登告诉记者,一直以来,自治区民政厅和自治区慈善总会一直持续关注着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希望通过比赛,激发他们的爱国情感,学习和理解为实现中国梦的光荣使命而努力。

      西藏自治区慈善总会于1998年5月26日成立于拉萨市。其是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起,西藏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机关批准,依法注册登记,西藏自治区民政厅为慈善总会业务主管单位的非营利公益组织。其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依靠社会力量,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互爱互助的传统美德,募集社会资金,帮扶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西藏自治区慈善总会自成立以来,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终遵循慈善工作宗旨,积极倡导慈善意识,努力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慈善领域,积极动员社会力量,配合政府工作,在兴办福利机构以及扶贫济困、救灾救助、助孤安老、帮残扶幼等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社会公平进步、和谐稳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嘎玛泽登表示:“西藏自治区慈善总会坚持将《慈善法》《西藏自治区慈善总会章程》作为统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根据区党委、政府对慈善工作的新要求,并结合各阶段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总会先后2次对《章程》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制订了《西藏自治区慈善总会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建立了更加严格的资金管理、项目运作、财务审计、社会监督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总会的自我管理能力。”

      据悉,自2017年开始,西藏自治区慈善总会和政府部门建立起了信息沟通机制,积极主动地同各地(市)及贫困县对接,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妇女、残疾人、老人等弱势群体实施分类救助帮扶,“点亮心灵·放飞梦想”助残项目、“爱心暖你心——点滴都是情”关爱留守困境儿童项目、“爱在身边”——关爱困难单亲母亲项目等已形成慈善品牌。下一步,西藏自治区慈善总会将聚集脱贫攻坚,进一步打造慈善品牌,在开展慈善救助活动时做到“一案一策”,跟踪评估实际效果,把每个慈善项目、每个贫困案例都当作一场战役,将慈善资源用到点上、根上,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责编: 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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