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权落实亟待细化规则的

发布日期:2019-07-18 来源:未知 浏览量:
  • 教育惩戒权落实亟待细化规则的

      近日,中央文件首次提出将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过去在教师惩戒方面,存在一些程序性规定不够严密和规范,甚至缺失的现象,进而影响教师正确行使教育惩戒权。如此语境下,发生“女生遭老师长期辱骂”事件,有关教师如何正确行使教育惩戒权的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

      不可否认,过去由于教育惩戒权一直没有法律、法规、制度等层面的明确规定,导致实践中出现了两个极端,学校和教师要么不敢惩戒学生,要么对学生惩戒过当;特别是,惩戒过当事件频发,损害了学生的诸多权益。 然而,一些教师发生惩戒过当、侵犯学生权益事件,不得不引发人们对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的反思。老师在力争学生达到品学兼优的同时,应注意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进行耐心教育和帮助,不应该采用体罚、谩骂、侮辱人格等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要知道,家长将孩子送到学校后,学校与学生形成代管护的关系,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由于学校没有履行相应义务,特别是因教师惩戒失当,导致学生身心受到伤害的,学校及相关老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实际教学中,如果没有一个制度化的规定,惩戒与体罚将处于一种模糊状态,既不利于教师履行教育管理职责,也不利于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各地应通过地方立法,对惩戒教育进行规范。特别是在地方教育法规的基础上,国家立法机关应加快修改教师法,从法律规定上进一步明晰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行使,使其更具可操作性,达到教育学生、保障权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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