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女童2天被女教师殴打3次致精神残疾 起因是带小刀没答对题

发布日期:2019-08-24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8岁女童2天被女教师殴打3次致精神残疾 起因是带小刀没答对题

    被班主任老师殴打、罚站已经过去三年半,高欣(化名)变得“不怎么带样了”。离开了黑龙江大兴安岭松岭区壮志学校,在新的学校,高欣不和同学玩,也不参加班级活动,一旦生气或者受到刺激,她就走不动路了。她被医疗机构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躯体化障碍”,被评鉴为“精神残疾二级”,鉴定意见为“生活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2017年9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给高欣颁发了残疾人证。

    ↑被殴打后,高欣后背出现多处红肿

    时间回到2015年12月17日下午3点半,那年高欣8岁,是壮志学校三年级一班的学生。那天,因为带了一把小刀到教室玩,班主任、女教师蔡钒(化名)把高欣拽到讲台上,用手掐、用脚踢了高欣后,让高欣和其他两名孩子罚站了一节课。

    第二天上午,高欣母亲到学校和蔡钒沟通。母亲一走,蔡钒又因高欣上课没有答对问题,再次对高欣动手、罚站;下午,高欣再次没有做对题,蔡钒再次动手。

    数日后,高欣在家长陪同下报案,2016年1月,蔡钒被行政拘留15日。高欣家属对此并不满意,后以“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向法院提起控诉。

    2019年4月,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蔡钒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过程中,多次殴打、体罚高欣,造成其轻微伤,并导致其身体创伤后应激障碍、躯体化障碍的后果,情节恶劣,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蔡钒上诉后,2019年7月,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部分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目前,该案尚未开庭重审。

    ↑高欣在多家医院的就医记录

    两天被三次殴打

    班上16名学生均被班主任打过

    高欣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说,2015年12月17日下午,她带了一把学习用的小刀到学校。上体育课时,班上一名有智力障碍的孩子袁野(化名)翻开高欣的书包,把小刀找出来玩,另一名同学随即告诉班主任蔡钒,“蔡老师说过上学不让带小刀。”

    蔡钒到了教室,把高欣一把拽到讲台上。在高欣的讲述中,“蔡老师拽住我的衣服抡我,又用拳头打我的后背,打了好几下,又让我站着写字。”

    蔡钒向警方供述时说:“我发现班上一名自闭症的孩子在用嘴啃一把刻刀,当时被吓到了,因为这个自闭症孩子很疯狂,容易伤自己和别的孩子。我立刻抢下刻刀,学校明确规定不让学生带刀进学校,我就调查刀的来源,发现是高欣带的。”

    蔡钒并不否认曾殴打高欣:“我当时情绪比较激动,就在高欣的座位上把她拽到教室的前面,然后用手推搡了她几下,又用手掐她的脖子、腰和后背几下,然后还在她的小腿上踢了一脚。狠狠批评之后,就开始上课了。”

    当天下午放学后,高欣放学回家后一直喊疼,家属检查后发现,高欣的后背皮肤出现一块块红肿。第二天上午,高欣母亲送孩子上学,与蔡钒进行了沟通。

    高欣母亲走后,学校照常上课。因为上课回答问题时没有答上来,蔡钒又动手打了高欣,并将高欣拽离座位罚站。

    蔡钒供述时称,当时,她反手扒拉着高欣说“讲过的你怎么忘了?你听听别人怎么回答的,会了再坐下”。根据蔡钒供述,这一次,她再次“用手掐高欣的脖子、腰和后背,还用脚踢了一下高欣的小腿上”。

    中午,亲属接高欣放学回家,发现高欣的右耳后部、前胸口、后颈部皮肤泛红,右侧前胸皮肤泛青。

    下午,学校继续上课。蔡钒安排学生做题,因为高欣没有改对题,第三次殴打发生,“再次用手掐高欣的脖子和后背。”

    蔡钒称:“我对高欣学习要求比较严,总希望她能很优秀,(她改错题)就挺生气,又掐了她脖子和后背几下,然后说‘我这个题都给你讲几遍了?这要是考试不就完了吗?’”

    根据警方的调查,该班级多名儿童证实高欣曾遭蔡钒殴打。多名儿童称,在蔡钒担任班主任期间,曾因“不好好学习”“下课后打闹”等原因,被蔡钒殴打多次;有儿童回忆,一年中“打得重的有8次”。多名儿童称,该班级16名学生均被蔡钒打过,无一例外。

    ↑因精神残疾二级,高欣办理了残疾人证

    被鉴定为精神残疾二级

    家长报案并起诉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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