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措施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6-15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措施的建议
    (B类)

    琼卫指导函〔2017〕24号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162号提案的答复(B)
       
        蓝海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措施的建议”的提案(第0162号)收悉。我委经过认真研究,深入调查了解,并结合了省教育厅、省妇联和省工商局等会办单位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公共托幼服务方面
        在完善公共托幼服务和教育配套方面,教育部门提前做好调研规划,依据三年后学前教育以及六年后义务教育需求明显增大的实际,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计划“十三五”期间新建幼儿园177个,其中公办幼儿园144个。2016年,海南省已利用中央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5750万元,用于市县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5所。加大学前教育和小学教师教育培养力度。
        二、关于加强对各类民办教育辅导机构的监督管理方面
        教育部门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有关规定,定期对各类注册民办教育辅导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规范服务市场。工商部门为民办幼儿园依申请登记后,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推送至相关主管部门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全社会进行公示。
        三、关于对响应两孩政策家庭提供政策优惠支持方面
        一是改革计划生育管理制度。新《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规定,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同时取消再生育审批公示的规定,减少群众办理时限和流程。
        二是调整延续奖励保障政策措施。新《省条例》延续原《省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三个月的产假,并将休假群体扩大到只要符合政策生育的均给予产假,从而从制度上保证了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的目标要求,切实保障了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是拟印发我省《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我省拟以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等9个部门(单位)联合发文形式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满足群众对母婴设施建设的需求,保障母婴权益,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
        四是进一步落实普惠的学前教育。根据2016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显示,我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17所,在园幼儿41461人,加上公办园在园幼儿77899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34.3%。近几年来,教育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预计到2020年全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将达到80%左右。
        五是落实贫困家庭子女的入园入学补助金发放工作。从2017年春季开始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入园每生每年补助175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四免四补”,即免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补贴伙食费、校服费、学习资料费、交通费。四项补贴合计补助每名学生:小学非寄宿生2400元、寄宿生3400元、初中非寄宿生2900元、寄宿生4150元,各市县资助标准高于省级的,就高执行,实现了“衣食住行学”政府托底保障。
        六是继续发挥妇联组织作用,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加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妇女权益保护工作。一方面加大全面两孩政策宣传力度,另一方面推动全社会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引导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外,我省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中在基本公共服务配套方面还推进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统筹推进政策落实方面,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海南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完善妇幼保健、教育、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并纳入海南省“多规合一”总体规划和各有关部门的专项规划中,分步实施。抓好组织领导、方案实施、专项调查、分析预测、出生评估、宣传引导、出生监测、依法行政、部门协同、政府配套政策衔接、风险防控等全过程,确保全面两孩政策扎实有序地推进。
        二是在社会事业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发展改革、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在项目立项、资金保障方面优先考虑,推进省儿童医院、省人民医院儿科、海南省医学院附属医院儿科、省西部中心医院、三亚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等项目建设,保障全面两孩政策下妇女儿童平等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启动了海南省“妇幼双百”人才引进项目,计划为基层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招聘儿科、妇产科医生各100名,进一步加强了妇幼健康人才的培养力度。
        三是在社会保障方面,我省坚决执行计划生育奖励假制度,依法保障女性就业、休假等合法权益,及时调整了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政策,确保2016年1月1日起符合国家及我省计划生育政策且取得生育服务证的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四是在就业方面,研究落实计划生育女儿户同等优先原则,通过新型职工农民培育项目等农业科技项目的实施带动,让更多的计划生育女儿户得到实惠,为促进人口计生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是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老龄办、民间组织管理等方面,我省也努力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会资金投入养老设施建设的审批速度,对困难家庭、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等加大救助保护力度。
        六是在人口发展研究方面,开展了海南省中长期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判断分析等工作,编制了《海南省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研究报告》。2017年5月,为把握近年生育水平变动趋势,调查生育养育相关公共服务落实情况,了解群众生育意愿,分析研判人口形势,省卫生计生委启动了海南生育状况抽样调查。调查结果将对我省进一步完善全面两孩配套政策措施,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提供依据和支撑。
       
        附件:委员意见征询表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基层指导处黄燕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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