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为鼓励生育狠招猛出,给房、给钱、降税、

发布日期:2019-06-20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图2:不同国家出生率变化(%)

    各国为鼓励生育狠招猛出,给房、给钱、降税、

    各国生育政策分四类:

    世界范围内来看,各国生育政策主要分为四类:鼓励多生(日本、韩国、俄罗斯、西欧)、强制多生、鼓励少生(印度)、强制少生(计划生育时期中国)

    而鼓励多生的国家中一类为因之前实行计划生育导致人口结构问题以及老龄化问题后出台鼓励生育政策的,如亚洲国家中的韩国、新加坡、日本,另一类为国家自始至终在实行鼓励生育政策,如丹麦、俄罗斯、瑞典、德国。

    历史上韩国、新加坡、日本历史上都曾出现过计划生育的政策,不过这些政策也都因为人口结构问题以及老龄化问题而随之转向。因此我们选取世界上比较有代表性的几个国家,梳理其生育政策,也有助于帮助我们理解未来我国可能的生育政策变化,以及潜在的房地产市场影响。

    表3:各国计划生育和鼓励生育政策对比

    国家   计划生育时间   鼓励生育时间  
    韩国   1961-1971年:计划生育政策出台,引入相应医疗、避孕措施,口号“不分男女,两个以内”;   2005年:颁布“低生育行动框架与人口政策”,发布五个“低生育与老龄化社会基本计划”  
    1972-1991年:两个以内免税、分公共住房;  
    1992-2004年:经济腾飞后颁布重人口质量政策、修订《医疗法》  
    新加坡   1965年颁布《家庭计划法》;   1987年开始鼓励生育,“两个就够了”的政策被直接改为“三个或更多”2000年开始施行“婴儿花红计划”,政府直接对多生育的家庭给予津贴支持;2001年,颁布鼓励婚姻和生育的一揽子计划  
    1966年,成立新加坡家庭计划与人口局成立。通过经济措施,让多生孩子变得更加昂贵;分娩费随着子女数量增加而增加涨幅;第三个孩子以上的产妇无法获得有薪产假;学校优先接收一个或两个孩子家庭的子女入学;政府优先提供公共住房给孩子少的家庭,而且只有不超过3个孩子的家庭才有申请公共住房的权力;对多子女家庭征收高额所得税,少子女家庭则可以获得减免所得税的优待。  
    日本   1972年明确提出“两个就够了”的政策   1972年起断续施行儿童津贴制度2010年施行的儿童津贴制度则取消了家庭所得限制  
    1949开始出现人口问题,实行计划生育  
    1959年,日本家庭的人口出生数被掌控  
    1970年,日本人口出生率达到最高值,之后人口出生数急剧下降  
    丹麦   /   充裕的产假和生育津贴,从2013年生育补贴金每周为4005丹麦克朗(约为3927元人民币)  
    俄罗斯   /  
    瑞典   /   准妈妈们可以在预产期前7周开始休预产假,在孩子8岁或读完小学一年级之前,父母可以将自己的工作时间缩短最多四分之一  
    德国   /   停职在家照顾孩子的父母全年每月可得到相当于税后月收入2/3的补贴,每月最高可达1800欧元。如果父母中的一方继续停职2个月,则可享受14个月的补贴,即最高为2.52万欧元的生育福利津贴  

    韩国:从住房到育儿的全方位支持

    60年代开始计划生育,20年出生率减半

    1960年

    韩国每个妇女在育龄期间平均生育5.9个孩子。

    1961年

    韩国每个妇女在育龄期间平均生育6.0个孩子,生育高峰让韩国迎来婴儿潮,由此也带来一些社会问题。

    1962年起

    韩国政府决定在全国推行柔性计划生育政策,建立全国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招募计生工作者,由全国卫生系统负责,引入相应医疗、避孕措施,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力度。

    20世纪80年代

    在人口高峰期出生的一代韩国人达到生育年龄,韩国政府进一步加强人口政策,提出独生子女政策,对独生子女夫妇实行奖励,同时将流产和绝育合法化。

    1980年

    韩国生育率由60年代的6.0降到了2.8。

    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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